3.6.3模块的尺寸大小还应允许除雾器能轻松地通过吸收塔上位于除雾器高度的检修门(800 mm x 800 mm)。 3.6.4各模块拆卸时应不必拆卸与之相邻的模块。 3.6.5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必须可以在拆分叶片支架或松掉螺纹杆的情况下搬运除雾器模块。 3.6.6除雾器应该能够承受得住人工冲洗时的常用高速水枪的冲刷。 3.6.7除雾器模块的强度应足够支承完全堵塞的叶片结构。 3.6.8除雾器应能承受附件A中规定的烟气工作温度和偏离温度,并且在偏离温度下不会造成任何损坏。 3.6.9除雾器表面上的表面烟气速度应符合附件A中的要求。 3.7特殊要求 3.7.1除雾器安装在吸收塔上部,用以分离净烟气夹带的雾滴。除雾器应采用平板式除雾器,出口烟气雾滴不大于75mg/Nm3(标态,干基,6%O2)。 3.7.2除雾器的设计应保证其具有较高的可利用性和良好的去除液滴效果。 3.7.3除雾器系统的设计特别要注意FGD装置入口的飞灰浓度的影响。该系统还应包括去除除雾器沉积物的冲洗和排水系统,运行时根据给定或可变化的程序,既可进行自动冲洗,也可进行人工冲洗。